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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劳动***律师咨询***新报价

发布时间:2019-11-23 07:59:27        

浙江北鼎律师事务所根据客户不时提出的***服务需求,可以配备相关的***律师团队,专门从事企业***顾问服务,为我们的客户保驾护航。

劳动***中,劳动者相对于公司处于弱势地位,很多劳动者容易被不良用人单位吓唬住忽悠住,无法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遇到以下情形属于公司违1法,劳动者应敢于维护自身受损的权益。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二倍的工资。

很多中小企业不知道***的规定,或者以为不签劳动合同就可以随时解雇员工,不需要给员工上社会***,可以避免***责任,所以都不愿意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通过提供工资***1流水、工资条、工牌等其他证据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那么企业几乎百之百的需要***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注意:若单位劳动合同遗失或被员工带走,企业无法证明签过劳动合同,当员工向企业主张双倍工资差额时,企业无法证明已经事实上签过了劳动合同,败诉可能性也比较高。

二、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工作却没有续签劳动合同

有些用人单位虽然在劳动者签订过一份劳动合同,但没有注意合同是否到期,或者虽然注意到合同到期了但不以为意,从而导致当员工与企业发生矛盾时,员工以没有续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工资时,用人单位只能承担不利的***后果。

三、未约定试用期员工录用条件

大部分企业都知道,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试用期内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所以,企业大多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员工。

然而,当仲裁员要求企业出示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时,企业却什么也拿不出来,因此被认定为违1法解除。造成这种囧境的主要原因是用人单位未在合同或规章制度里约定试用期员工的录用条件,从而也就无法证明员工不满足录用条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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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向劳动争议调解委2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根据《劳动法》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2员会负责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2员会委2员由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一般具有***知识、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又了解本单位具体情况,有利于解决2***。除因签订、履行集体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外均可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2员会调解。但是,与协商程序一样,劳动***律师咨询,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且调解协议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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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其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通常,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的补签问题已达成合意,补签的劳动合同中将用工期限追溯到了用工之日,除非劳动者能够举证证明补签劳动合同时的倒签行为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否则应视为劳动者已自愿放弃索要双倍工资的权利,其再要求双倍工资的,不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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